对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张磊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在校生进行多元化观护帮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站位,健全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在校生不良行为干预与帮教转化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多元化观护帮教。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专班,印发专门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学校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精准摸排,分级干预
全面开展在校生不良行为专项摸排,明确不良行为界定标准,精准筛查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实行分级分类干预。对一般不良行为学生,以班级德育引导、行为规范矫正为主;对严重不良行为苗头学生,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帮教。
三、校内发力,夯实多元化教育矫治基础
(一)强化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
推动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讲座,结合校园欺凌、网络违法等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教育形式,开设“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展演等实践课程,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法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融入班会、思政课等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二)深化心理健康干预疏导
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教师,实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常态化心理测评,精准识别心理偏差。推行“一对一”心理辅导机制,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疏导负面情绪,矫正心理认知偏差。同时,加强班主任、科任教师心理干预技能培训,提升一线教师识别和处置学生心理问题的能力。
(三)规范教育惩戒与行为引导
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依法依规实施适度教育惩戒,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注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四、家校协同,筑牢家庭教育监护防线
(一)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依托家长学校、线上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家庭教育微课堂”,定期推送科学育儿、亲子沟通、不良行为干预等知识,提升家长监护能力和教育水平。针对存在不良行为学生的家庭,开展“一对一”家访指导,深入了解家庭环境、亲子关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管教方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二)健全家校联动沟通机制
建立定期家访、线上即时沟通、家长会专题研讨等常态化联系制度,班主任每周至少与重点学生家长沟通1次,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同步掌握学生居家情况,共同分析不良行为成因,协商制定家校共育帮教方案。对监护失职、拒不配合的家长,联合妇联、社区等开展约谈提醒,必要时依法予以训诫,压实家庭监护责任。
五、社会联动,凝聚多元观护帮教合力
(一)深化部门协同联动
建立教育、公安、司法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帮教。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依法打击诱导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违法活动;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帮扶和行为矫治指导;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衔接等支持。
(二)引入社会力量参与
组建由律师、心理咨询师、退休教师、志愿者等组成的社会帮教团队,开展法治宣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职业规划等多元化服务。同时开展课后托管、兴趣培养、社会实践等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减少不良行为发生诱因。
(三)完善专门教育衔接
严格落实专门教育相关规定,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屡教不改的学生,按程序评估后,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对矫治转化效果良好的学生,及时评估转回普通学校,做好后续跟踪帮教。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优化完善多元化观护帮教体系。一是进一步分级干预,提升帮教精准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心理教师、德育骨干、法治副校长等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三是深化家校社协同机制,拓展社会帮教资源,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观护帮教工作合力;四是总结推广优秀帮教案例,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赵县教育局
2026年6月9日
领导签发:张 彪
联系人及电话:安宏伟 15343119959
抄报: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