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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6年第28号
发布时间:2026-10-15 10:5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玉米面(赵县兆丰玉米面加工厂)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1批次(2026年4月27日生产的玉米面)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玉米面,被抽样单位:赵县兆丰玉米面加工厂 。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生产的玉米面,经抽样检验,玉米赤霉烯酮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27日生产的玉米面的检验报告(编号为No:SDBJ202606331),于2026年7月8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对当事人处以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元;2、罚款15694元。当事人于2026年10月9日委托河北盛世天祥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后,出具了产品合格报告。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5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