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职能及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关职能
机关职能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财务及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接县委、县政府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二)信息化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承担全县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电信行业和广电及计算机网络融合建设工作;承担县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中小企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推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县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承担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有关工作。
(四)运行监测股。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工业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
(五)安全生产管理股。指导全县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做好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做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科技管理股
1、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相关建议,牵头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提出年度科技计划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按规定权限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措施。负责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机构的申报认定。
2、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科普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贯彻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5、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措施建议。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落实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6、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内、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贯彻落实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等奖励。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财务及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接县委、县政府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二)信息化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承担全县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电信行业和广电及计算机网络融合建设工作;承担县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中小企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推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县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承担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有关工作。
(四)运行监测股。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工业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
(五)安全生产管理股。指导全县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做好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做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科技管理股
1、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相关建议,牵头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提出年度科技计划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按规定权限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措施。负责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机构的申报认定。
2、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科普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贯彻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5、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措施建议。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落实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6、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内、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贯彻落实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等奖励。
内设机构及职能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财务及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接县委、县政府上传下达及相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二)信息化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承担全县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电信行业和广电及计算机网络融合建设工作;承担县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中小企业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问题;组织研究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的意见;推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承担促进全县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旅游的政策建议,促进工业文化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机关外事工作;承担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有关工作。 (四)运行监测股。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工业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 (五)安全生产管理股。指导全县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工业信息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做好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做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科技管理股 1、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相关建议,牵头组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提出年度科技计划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按规定权限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措施。负责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机构的申报认定。 2、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科普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贯彻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5、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措施建议。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落实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6、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内、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贯彻落实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等奖励。
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 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