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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教育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04-15 11:25 来源:教育局 【字体: 打印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赵县教育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按照教育发展要求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人事科
办公室       (财务工作)
     教育科
2                                  统筹规划全县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 育工作;负责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落实教师待遇。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推动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教育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处理。 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核定机构,核编定员,提高工作绩效;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干部队伍的考核、培训、选拔、任免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做好教师资格注册、考核、评模、职称评聘、分配调动、公开招聘选聘工作,深化完善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落实教职工待遇,按政策及时准确地调整教职工工资,不断提高教职工社会地位;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离职、退离休资格审定,并办理手续。 人事科  
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受理并查处有关信访举报和投诉案件。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出现的问题;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石家庄教育局、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强化系统党建工作,及时发展新党员,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建活力。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推动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      办公室       (纪检监察工作)  
协调督促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办法;指导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组织或督促开展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各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办公室       (安全工作)  
负责慰问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干部,让老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干部来电来访事宜,妥善处理老干部合理诉求,及时反馈诉求结果;做好全县关工委的工作部署,调动“五老”人员积极投身关工委的工作;负责全县家长学校的建设工作;配合红十字会做好我县红十字会的培训工作。 人事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进修学校  
3                                  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划拨,做好校舍建设的规划实施,组织指导好教学设备的购置。 负责制定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抓好学校公共预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保障教育经费正常实施;做好教育统计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教育资金运行的监督,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取暖工作,政府采购工作。 办公室        (财务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校舍新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审核,报领导批准后实施;对建设工程的标底测算,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招标;协助学校组织建设工程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督促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履行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决算工作;协助学校搞好校舍档案的整理、归档;负责校园环境规划、建设、评估和验收;负责建设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办公室        (财务工作)  
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助学工作;负责贫困学生的信息工作收集、分类和管理、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并不断完善学校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推荐、评审、报批及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申请、发放和贷中、贷后管理等全面工作;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维护学生诚信档案,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工作;负责贫困生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贫困生的资助情况。 办公室        (财务工作)  
指导好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电教仪器站  
4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学校的设置、更名和撤销按权限报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业务工作,不断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和自考、成考工作。 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落实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办学标准;负责基础教育常规管理,学籍管理,规范办学、办园行为;落实基础教育基本教学文件;负责基础教育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推进课程改革;负责基础教育创新、实践;负责基础教育各学段招生;协助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负责社会办学、办园。 教育科  
负责全县各类学校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做好中小学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在职体育教师、卫生教师培训和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工作;做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组织艺术比赛活动。 教育科        (思政体卫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职教、成教政策规定、法规,根据本县实际,提出补充意见和具体实施措施;负责农村综合教改工作,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职教、成教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负责对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级各类成人学校的办学方向、社会效益、教学活动进行督导和评估,积极培养典型,培养实用型人才,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全面工作;负责搜集整理职教、成教的情况和数据,并及时反馈,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做好老年人教育工作。  教育科            (职成教工作)  
执行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国家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的宣传、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做好本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与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的招生意见,并组织实施。做好中考工作,负责本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安全工作、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配合上级考试部门做好招生材料的发行工作。 教育科        (招生工作)  
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业务工作,不断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教研室  
5                                                                                                                                                    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教育督导室  
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协调省市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及上级部署的重大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检查;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评估工作。
6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由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孙现彬      填报时间:2020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84950709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教育局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学校公共卫生管理 教育局 负责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配合卫生疾控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的传染病疫情,依据卫生疾控部门的健康提示,指导学校做好防控措施;会同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在学校中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  例如学校流感防控等工作:县教育局与卫生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及防控对策,共同对所属学校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卫生部门将学校流感疫情列入重点监测对象。学校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甲流感防控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告家长公开信、家校通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流感的预防。
卫计局 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本地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财政局 负责按数量发放补助
2 高考保障工作 教育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负责高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冀字【2016】39号) 例如2018年5月,教育局召开高考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考点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省、市高考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各部门联动,在安全保卫、交通疏导、通讯保障、水电供应、卫生防疫、噪音控制等各个方面,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考试期间,县公安、保密、交通、卫生、环保、电力、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真正实现了交通顺畅无障碍,环境安静无噪音,食品防疫无隐患,医疗救助无拖延,电力通讯无中断,为考生营造了安全、安静、安心的考试环境,确保了高考顺利进行。
公安局 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试卷交接、运输、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考点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人身安全;维护考点附近交通秩序,保障考试期间道路畅通;加强考试期间、前后的互联网监管,净化网络环境;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共同打击高科技作弊团伙;依法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委办(保密局) 指导、监督、检查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试卷保密室检查工作;调查处理试题失密、泄密事件。
住建局 负责监控、整治考点以及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住宿地周边建筑工地、市场、工厂和娱乐场所的噪音和空气污染;负责考点周边摊点、商铺的秩序管理。
环保局
卫计局 负责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住宿的宾馆以及考点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业卫生检查,确保饮食安全;检查考点医务室,确保医务室配备有必要的药品和医务人员;组织医院做好突发性疫情的预防和救治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交通局 负责保障考试期间公共交通运输能力充足,道路畅通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参与考试服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检查管理;倡导出租车企业为考生出行提供爱心服务。
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管会
供电公司 负责对考点、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务指挥中心、试卷保密室等地点的供电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考试期间24小时正常供电。
网通公司 负责对考点、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务指挥中心、试卷保密室等地点的电话、网络保持畅通。
3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 教育局 负责牵头制定规划方案;负责按照规划组织项目的实施 《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备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对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
4 学前教育现代化 教育局 负责组织编制学前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基本建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通过三年努力,使标准化公办园达到30所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
5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教育局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并协调各级各类学校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家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石家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例如一精神病人持刀欲强行闯入学校,蓄意伤害师生。学校保安发现后立即按下“110紧急报警”按钮,同时携带钢叉等防护器械阻止其闯入学校伤害师生。学校值勤老师见状或接报后,协助保安疏散校门口学生,关闭校园大门,班主任老师根据警报声组织学生全部进入教室,关闭门窗,5分钟后公安民警赶到,一起将其制服。事后,县教育局要求以此为鉴,着力加强校园安防工作,认真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公安部门开展对精神疾病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作,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校园安保力量;县教育局召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县综治办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事件的处置,提出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政法委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公安局 加强校园及周边的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向中小学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常识,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专人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市场监督
管理局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有证餐饮单位,确保校园周边各类商铺没有“三无”食品销售。协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规范,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取缔“黑网吧”,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坚决查处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销售行为。
住建局 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占道摊点。
6 民办学校、民办园监督管理 教育局 负责民办学校、民办园设立申请的批准;负责对经审批的民办学校,民办园违规办学以及对未取得民办学校、民办园办学许可证的社会组织、法人和个人擅自从事教育行为的,由教育局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条例》《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  例如某公司要在赵县举办一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设立和管理分工如下:一、该公司先到行政审批部门申领《办学许可证》,然后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再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标准核准。二、该公司经批准办学后,有违规进行招生广告宣传,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由举办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如不按审批标准收取费用,由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民政局 负责民办学校、民办园颁发办学的非企业法人登记(审批、颁发工作)
物价局 核准民办学校、民办园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局 负责民办学校、民办园办学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工作。
7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管理 教育局 管理和监督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例如教育局在对某店铺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时发现店名违反语言文字相关规定,要求整改但店主不听。根据职责分工,依法要求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管局 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商品包装、产品说明、广告及电子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方面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住建局 公共场所用字,地名标志牌、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向公众用字,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印刷电子出版物的用字,影视屏幕和网络用字。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