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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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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1 对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行政检查 1.《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 省级、市级、县级  
2 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行政检查 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一条;
2.《河北省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 省级、市级、县级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