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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赵县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委托土壤检测的
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3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我单位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质量提升等支出方向)的通知(冀财农〔2025〕129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1号)附件3-4《2026年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赵县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选择确定土壤化验机构进行询价采购。
检测8个土壤样点,样品9个(包括密码样在内共9个)。现场测量耕层厚度,用环刀采集容重样品,室内检测耕层土壤容重(NY/T 1121.4)、酸碱度(NY/T 1121.2)、有机质(NY/T 1121.6)、全氮(NY/T 1121.24或LY/T 1228/3)、碱解氮(LY/T 1228)、有效磷(NY/T 1121.7或LY/T 1232)、速效钾(NY/T 889或LY/T 1234)、缓效钾(NY/T 889或LY/T 1234)。另外,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要求,在年度监测内容基础上,在每个“五年计划”的第1年度增加监测土壤质地、阳离子交换量,全磷、全钾,中微量及有益元素含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重金属全量(铬、镉、铅、汞、砷、铜、锌、镍)等,检测标准参照NY/T1119-2019或三普规程等要求执行。土壤取样和土样处理要选用正确工具,避免使用铁制工具采样,以防污染土样,禁止使用粉碎机处理土壤样品。
检测费用报价上限1.6万元。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经过相关认证)且能力覆盖全部检测项的检测机构均可报名。
有意向的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报价表(格式自拟)、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等,报价材料密封,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在规定报价时间内送至赵县农业农村局102室,报价材料如不方便来人可邮寄送达(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价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接收材料为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5:30),超过规定报价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组织评审,采取最低价中标方法。
邮寄地址:赵县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赵县自强路13号)
邮编:051530
接收人:王永彬  18533163203
报价时间: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2日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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