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招投标不良信用行为信用惩戒的公示
关于招投标不良信用行为信用惩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农村领域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有关项目中标单位不良信用行为信用惩戒信息予以公示。
1.惩戒措施: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限制12个月参与赵县农业农村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执行日期:2026年9月15日至 2027年9月15日。
惩戒期限届满,自动解除信用惩戒。招投标不良信用行为信用惩戒决定书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1-84941038
附件 :《赵县农业农村局招投标不良信用行为信用惩戒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