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赵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邰晏鹏 职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84953889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王国彬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4953678
监督电话:84952880
监督邮箱:zxswjryk@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邰晏鹏 职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84953889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王国彬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4953678
监督电话:84952880
监督邮箱:zxswjryk@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赵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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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责任人 |
服务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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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赵县南水北调水厂工程 |
郑志飞 |
180327665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