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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6 16:48 来源:水利局 【字体: 打印

 

赵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邰晏鹏    职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84953889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王国彬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4953678
监督电话:84952880
监督邮箱:zxswjryk@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赵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赵县南水北调水厂工程

郑志飞

180327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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