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民政局关于新增标准地名的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第十四条规定,现将近期审批备案的标准地名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及使用以下地名的,均应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
标准名称:福宸居
汉语拼音拼写: Fúchén Jū
位 置:东至梨香大街、南至金桥华府、西至升华东街、北至李春大道。占地面积15990.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366.10平方米。
申请单位:石家庄福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时间:2026年6月23日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