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汪洋沟高庄断面年度水质达标,完成省级考核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赵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行动:针对汪洋沟河道水质存在问题,我局按照市局开展汪洋沟水质达标管控专项行动要求,抽调局水组、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县监控中心以及汪洋沟沿线的南柏舍镇、范庄镇、韩村镇组建联合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管控措施落地。专班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解决“跨区域协同、监测数据”等问题,从污水处理厂出水管控、断面水质管控、应急响应等方面系统推进汪洋沟出境断面达标治理。不定期对河道沿线进行巡查,打击非法排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同时跟踪落实情况。
二是全面排查,推进发现问题整改:对汪洋沟沿线2家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重点控制断面、重点点位水质实施手工采样,实时对污水处理厂排口在线数据、水质自动站数据和浮漂预警站数据系统梳理,分析点位超标原因,督促沿线污水处理厂降低排放负荷。
三是对2家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生产工艺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对氨氮、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排放进行科学精准管控。指导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调整运行工艺,合理安排生产周期,进一步提升深度处理效果;督导运营单位加大技术力量投入,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月份以来高庄断面水质已实现稳定达标,2025年1-12月份,高庄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完成国家和省年度目标任务。
四、验收情况
2026年4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赵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原则同意该项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5月8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5815566(市生态环境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