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完成赵县汪洋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提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赵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加快推进汪洋沟湿地工程建设进度,成立工作专班,督导施工进度,倒排工期,在保证安全、质量、环保条件下实施24小时施工作业:二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汪洋沟湿地工程施工总进度达到100%,湿地工程完工投入正式运行,中央资金支付2969万元,支付率为100%,发挥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已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2026年4月1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赵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原则同意该项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5月8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5815566(市生态环境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