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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16:34 来源: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 【字体: 打印
一、整改任务
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处置,不断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做好生态环保工作,严格落实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赵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赵县涉及1家报废机动车拆解机构,为河北诚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该企业手续齐全;二是该企业产生已按照要求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危废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了处置,贮存、转运和处置等过程均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已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2026年3月11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石家庄市商务局组织赵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原则同意该项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24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5815566(市生态环境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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