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缺少主动性、预见性。导致一些县区收集处置不到位、违规堆存问题的频发。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赵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我县深入贯彻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节本增效” 工作。结合县域实际拟定《赵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工作方案》,计划2026年11月起全面推行“乡镇清扫保洁+第三方收集清运”分段管理模式,压降服务费用,实现降本增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全方位排查整治工作,增设垃圾桶,优化收运路线并增加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配合市级督导组完成33个问题点位核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12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赵县住建局曹利锋、闫玉红赴赵县相关点位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6188385,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86689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