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加大管控力度,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随清。
二、整改实施主体
赵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4月7日,新寨店镇政府联系了赵县佳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对坑塘西北角和西南角两个坑内约3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于当日清运完毕;二是镇村工作人员引导村民将生活废水排入自家单坑式防渗化粪池,杜绝向户外排放;三是村干部定期引导村民清掏自家单坑式防渗化粪池用作农肥,避免化粪池污水外溢,已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2026年3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赵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原则同意该项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至3月19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5815566(市生态环境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