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民政局关于新增标准地名的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第十四条规定,现将近期审批备案的标准地名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及使用以下地名的,均应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
标准名称:中意嘉苑
汉语拼音拼写:Zhōngyìjiā Yuàn
位 置:东至中意嘉苑1号楼、南至中医院、西至驿利街、北至东晏头村地。占地面积3791.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81.76平方米。
申请单位:河北同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时间:2025年9月25日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