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民政局关于新增标准地名的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第十四条规定,现将近期审批备案的标准地名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及使用以下地名的,均应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
标准名称:学赋雅居
汉语拼音拼写:Xuéfù Yǎjū
位 置:位于升华街以东庆源路以南。项目南侧为李春学校、北至庆源路、西至升华街、东至规划路。占地面积22812.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375.98平方米。
申请单位:赵县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时间:2025年5月26日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