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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15:38 来源: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为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公布全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投诉举报:
一、不具备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三、超越法定职权的;
四、执法决定不合法或者明显不当的;
五、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
六、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不规范的;
七、利用执法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粗暴、野蛮等不文明执法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
 附件:赵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