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法院:梨白如雪,法徽闪耀!看,这堂设在田埂上的法治课有多生动
四月的赵州大地,万亩梨园银装素裹,花香袭人。不远处的梨树地里,村民们戴着草帽,正忙着给梨花掐花、授粉;几排蜂箱整齐排列在田埂边,成群的蜜蜂在梨花间穿梭飞舞,嗡嗡作响;路边不时有前来观赏万亩梨花的游客驻足,举着手机拍摄这梨花缀枝的美景,也被庭审现场吸引,悄悄加入围观的人群;不远处的道路旁,小摊小贩们支起摊位,叫卖声此起彼伏,本地特色商家摆上了梨膏梨糖,香气萦绕在梨花间。而在这一片繁忙与喧嚣中,一抹庄严的“法徽红”格外引人注目。

国徽挂在梨树枝上,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三方围坐,庭审现场简易却不失庄严。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庭审在梨树下正式开始。

本案原告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事发时张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不仅加重了头部受伤的风险,也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成为了考量因素之一。
周围正在掐花授粉的村民们放下了手中的活计,观光赏玩的游客自发围拢过来,聚精会神地旁听着这场常见案件的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没有急于收拾卷宗,而是趁热打铁,结合刚刚结束的庭审现场开展普法宣传。

针对农村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使用频率高,但部分村民安全意识薄弱、不愿佩戴头盔的现象,范庄法庭庭长王海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现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乡亲们,咱们梨花开得美,但路上一辆车飞驰而过,如果不戴头盔,万一有个磕碰,后果不堪设想。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是给自己保命用的!”法官提醒大家要摒弃“不戴头盔没事”“图方便不规范骑行”等侥幸心理,牢记“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为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普法知识入脑入心,干警们还组织了交通安全普法有奖问答活动,围绕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规范、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等问题提问,现场群众积极回答,气氛热烈。
对于回答正确的群众,法庭现场赠送了安全头盔作为奖品。拿到新头盔的张大叔笑得合不拢嘴:“今天来看个热闹,没想到还领了个‘平安’回家,这礼物好,实用!”
国徽在哪里,法庭就开在哪里;群众在哪里,普法服务就送到哪里。此次梨花树下的巡回审判,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将司法服务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既解决了群众“打官司怕耽误农活”的难题,又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
接下来,赵县法院将持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乡村生产生活实际,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民心,让公平正义之花广袤绽放,用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赵县人民法院
